北京市
救助对象为北京市户籍的0-15周岁残疾儿童,持有残疾证或疑似残疾诊断。每年领取补贴不超过36000元。
▲图源:2019年《北京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目录》
北京市户籍的16周岁及以上残疾人,经专业评估后可申请转衔训练或日间康复照料项目补贴。每年可申请最高25000元的补贴。
▲图源:2021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
申请方式:0-15周岁儿童康复补贴可通过“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系统”申请。16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康复补贴咨询区残联。
江西省
救助对象为具有江西省户籍,0-6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对0-6岁的孤独症儿童,救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资料来源:2018年9月发布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另外,根据《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南昌市8-15岁残疾儿童巩固康复救助办法的通知》,具有南昌市户籍或南昌市居住证的0-7周岁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年,8-15周岁孤独症儿童10000元/人/年。
吉林省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补贴对象为:具有吉林省户籍(或持有吉林省内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且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具有诊断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的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对自闭症家庭,每年可领取24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每年康复训练不少于10个月。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依据本地情况在省确定的项目和标准基础上,分类确定本地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助标准,增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范围。
以长春市为例,对0-6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每年最高24000元,对7-15岁孤独症儿童教育及康复训练每年最高补贴18000元。
四川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每名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训练的,领取补贴不超过2万元/年。
但省内各地具体政策略有不同,以成都市为例:
康复补贴对象为符合以下救助条件的0~15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补贴康复训练费,每人每月累计最高补贴0.35万元(每月训练日日均不超过300元/人),每人全年累计补贴最高3万元。
湖南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补助对象为具有湖南省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的全面康复。
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救助1500元,每年不超过15000元。
另外,长沙市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定为0至14岁,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
山西省
救助对象为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 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部分救助项目扩展到7-14岁。
需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诊断建议书。
救助标准:
经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确诊的0-6岁残疾儿童,按 400元/人给予其一次性筛查诊断费用救助。
为0-6岁的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的残疾儿童,由定点康复机构或基层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6岁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参与康复决策过程、寻求解决家庭困境有效途径等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已接受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支持性康复服务。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
▲资料来源:2018年11月发布的《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河南省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具有河南省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康复训练补贴标准: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听力、语言、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0元。
另外,郑州0-14岁的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9000元/人/年,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收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年。
重庆市
重庆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且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视力残疾儿童定向技能行走等康复训练满8天,每人补助0.1万元,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每人补助2万元。
甘肃省
救助对象为具有甘肃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甘肃)且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各市、县(区),可依据实际情况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
救助标准:为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内基本康复训练,每人每年20000元。
青海省
《青海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对年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到对7-17周岁持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在残疾儿童救助的标准上,0-6周岁残疾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最高补助20000元;
7-17周岁持证残疾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
天津市
救助对象为年龄0-7岁,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者其父亲(母亲)有天津市居住证并连续3年在天津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持有残疾人证或有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接受本《办法》所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
对0-7岁听力、肢体、智力、多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补助每月不超过0.2万元,每年度不超过2万元。
▲资料来源:2018年9月发布的《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贵州省
康复救助对象为贵州省户籍(或在贵州省领取居住证)经济困难家庭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补助训练费不低于12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云南西省
救助对象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具有云南省户籍(或在云南省领取居住证);
2.年龄:0—6岁(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
3.家庭经济状况: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政府制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康复训练补贴,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新疆自治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规定,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2000元。
海南省
救助对象为0-17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开展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会参与能力训练等,每年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
0-6岁补助标准不少于30000元/人·年;7-17岁补助标准不少于10000元/人·年。
受助残疾儿童根据评估结果及实际需要,开展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内容及规范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有关要求执行。
在定点康复机构系统康复训练满2年,经评估确无康复效果和康复潜力的终止该项目救助。
西藏自治区
救助对象为具有西藏自治区户籍(居住证发放地在西藏)的、诊断明确、有康复需求的0—8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4岁)。
依据本地救助对象数量、残疾类别及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等情况,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保障标准应不低于现实施的康复救助标准,并实行全区统一保障标准,同时建立动态递增调整机制。
以拉萨市为例,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8岁具有拉萨市户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12000元。
在补助年龄段内,残疾儿童原则上每年可申请一次康复训练,机构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0个月/年。
宁夏自治区
关于救助对象,明确为户籍(居住证)在宁夏的0-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为0-6岁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内基本康复训练,每人每年2万元。
为7-14岁的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儿童每人每年提供康复救助服务费2000元。
陕西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对脑瘫、孤独症、智力、听力残疾儿童的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对城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每人每月除了正常的训练费之外,还有500元送训费,主要考虑解决他们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
内蒙古自治区
救助对象为符合救助条件的0-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康复训练救助时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个月,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时间。
救助标准:自闭症家庭内每年最高领取1.5万元补贴。
▲资料来源:2018年12月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
救助对象:具有黑龙江省户籍(黑龙江省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每人每年康复训练费1.8万元(10个月)。
安徽省
救助对象:0-14岁安徽省户籍的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针对孤独症家庭,安徽省级康复救助标准为:0-14岁每人12000元/年。合肥市孤独症儿童每人最高补贴18000元/年。
▲资料来源:2018年12月发布的《合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及电话咨询
广西自治区
救助对象为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有残疾人证或相关机构诊断证明、有康复救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0-6岁孤独症儿童救助标准不低于95元/日;
7-12岁孤独症儿童选择按天救助的,课程要求按0-6岁孤独症儿童标准执行;选择按周救助的,课程要求按13岁以上孤独症儿童标准执行。
13岁孤独症儿童救助标准为250元/周。
*(以上为各省市救助政策整理,排名不分先后,各地市、区、县具体政策实施略有不同,详细政策请咨询当地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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